针对“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这两个科目,做账上有什么要求吗?例如:
1、有没有要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必须当月月底转至“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
2、有没有要求“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科目,交完增值税之后,金额必须为0?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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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1 12/20 14:48
您好,“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转出)”、“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都是贷方专栏,都只会有贷方余额,在月底时,“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的科目金额为0.要转至未交增值税。未交增值税的科目不必须为0
2021 12/20 14: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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