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某公司职员赵某,2019年每月取得工资、薪金收入20000元,个人缴纳的三险一金合计为4500元,赡养老人、子女教育、住房租金等专项附加扣除合计为4500元,已知:赵某前七个月已预交税款1680元,累计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6000元至144000元的,适用的预扣率为10%,速算扣除数为2520。则赵某2019年8月工资、薪金所得应预缴个人所得税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08 | 提问时间:2021 12/18 08:46
2019年8月工资应缴纳的个税=(20000*8-4500*8-4500*8-5000*8)*10%-2520-1680=600
2021 12/18 09:00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