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在给员工发工资前需要扣除代扣代缴的个税,其中有部分员工申请的专项附加扣除,每个月个税申报系统导出的数据显示专项附加扣除项是累计的,比如员工是9月1号入职的,截止目前子女教育项已经累计附加扣除3000,假如当月员工工资是9000,那我给员工算代扣代缴个税金额的时候是直接用(9000-5000-3000)*0.03还是用(9000-5000-1000)*0.03呢?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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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1 12/14 20:23
您好,是按应当按3000计算个人所得税
2021 12/14 20: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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