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跨境服务收入申报】
公司与香港公司签订了一个跨境服务合同,已经在税局进行了备案,备案了以后就可以作为跨境免税收入来申报。(由于这个备案是上一位离职的同事做的,只是告诉我备案以后就是免税收入)现在本月要进行增值税申报。请问这个备案正确吗?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3 | 提问时间:2021 12/13 10:56
同学你好
这样看并没有问题
2021 12/13 10:5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