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计算发放劳务课酬有两个问题您,因为网上好多种说法。
第一个问题是开具个人劳务发票时,所产生的附加税能不能在计算此次课酬预缴个税的应纳税额时扣除?第二个问题是这个附加税,能不能到支付劳务课酬的单位报销呢?
税务是不是有规定开具劳务发票的附加税应由老师个人负担?那么是不是可以理解为不能在支付劳务课酬的单位报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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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7 | 提问时间:2021 12/13 10:39
你好 1. 附加税是 个人开票的时候税务局现场会收取增值税和附加税的税费的; 只是个税是支付方企业代扣代缴的 2. 不是公司来承担的。 需要个人承担 3. 本身就是个人承担个人取得收入的全部税费的
2021 12/13 10: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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