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0年10月25日,甲公司为某高新技术项目向银行申请配套流动资金贷款,同时申报政府财政贴息。根据与银行签订的贷款协议,贷款期限自2020年11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贷款金额为20000万元,年利率为6%。2018年11月1日,政府部门批准拨付贴息资金600万元,甲公司于当日收到该笔资金,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6 000 000贷:营业外收入-政府补助 6 000 000(2)2020年12月25日,甲公司总经理办公会议决定将持有的丙公司40%股权以2800万元的价格转让给控股股东,该项长期股权投资的账面价值为1900万元、评估价值为2800万元。2020年12月27日,甲公司收到全部股权转让款,并进行如下会计处理:借:银行存款 28 000 000贷:长期股权投资 19 000 000投资收益 9 000 000上述股权转让事项已于2021年1月10日召开的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并拟在2020年度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