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我想问一个问题,我单位是商贸行业,我外购商品,委托一家公司做成酒,然后我们支付对方公司加工费,1.我公司属于委托方,是否需要加工的经营范围。2,受托方要帮我们代扣代缴10%的消费税,比如说我们商品购进成本是6,加工费是4,缴纳的消费税是否是按(6+4)/(1-10%)*10%,计算过程是否准确?
3,我公司收到加工完成的商品之后销售给另外一家公司的话,商品价格如果变成12,我们是否还要缴纳多的这2块的消费税?
4.如果我们就按我们的成本价10块销售给另外一家公司(丙),是否我们不需要再缴纳消费税,只需要再缴纳增值税?
5,丙公司把酒买回来之后,自己再买瓶子,瓶盖等礼盒,变成礼盒销售出去,丙公司加入买进来的成本是10.销售变成50,时候中间还需要缴纳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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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4:16
同学你好
1.你们有这个范围吗
2.对的
3.对
4.嗯,那就不用缴纳了
5.需要缴纳
2021 12/03 14: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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