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有3家公司,分别为甲、乙、丙公司,甲公司为采购公司,是一般纳税人,乙公司是生产酒的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甲公司占以公司20%的股权,丙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主要是销售产品,是甲公司100%控股,甲,丙公司为母子公司。
1、甲公司以委托加工方式让乙公司生产1瓶400ml酒为例,需要原材料粉3g(已知:1g粉是0.51,那一瓶酒是1.53元,加工费是8.5元,进项税额是0.20,果酒的消费税是10%)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0%=1.003元 乙公司代扣代缴的消费税=(1.53+8.5)/(1-10%)*10%=1.11元 老师帮我看一下2种计算方式那种是正确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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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级职称#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1 12/03 11:48
你这里是组成计算,那么你是用第二种方式计算,才是正确。
2021 12/03 12: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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