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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投资方为有限责任公司(执行小企业会计准则),对另外一家公司进行投资,投资额是100万,投资方取得被投资方70%的股权,投资方将100万全部计入了长期股权投资(其中有30万涉及溢价),被投资方将其中的70万作为注册资本,30万计入了资本公积-资本溢价科目,投资方在去年将70万的投资以70万的价格分别转给了两个自然人股东,实际上就是投资方将对被投资方的全部股权都转给了两个自然人股东,请问投资方这种情况下如何调整分录?原来是借:长投 100万 贷:银行 100万,将股权全部转让后转让协议上体现的转让金额是70万,实际上这70万已经将全部股权转让了,那我分录应该如何做啊?会涉及企业所得税或者是个人所得税吗?
安静的蜗牛 | 提问时间:2021 11/29 17:40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那你这里70%的股权就是成本房,那么对于这个议价的话,不用做账务处理。
2021 11/29 1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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