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一下,上月暂估入账,这月收到发票,金额有出入,估少了,是把有出入的一部调整入账在当月,还是把上月估计全部删除都做在当月啊!不过这样做感觉不符合权责发生制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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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29 | 提问时间:2021 11/19 11:19
有出入的,冲销暂估分录,根据发票重新在当月做账。税法规定未取得发票时可暂按估值入账,在汇算清缴前取得发票就可以了。
因为未取得发票时意味着成本费用不能准确确定,但实际已经发生了支出,这个是不违背权责发生制的,因为是根据现有资料做出的合理预估,后续冲销重新做账,类似会计估计变更,采用未来适用法,在收到发票的当期重新入账就可以了。
2021 11/19 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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