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企业一般计税,在预缴增值税(600)抵扣分包款(100)的时候,抵扣后的金额是实际缴纳金额(假设为500)。但是在账务处理时,销项税额1000-进项税额400-实际预缴增值税(500)=100。这个100的增值税应该计入哪个会计分录呢,具体的账务处理应该怎么处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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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54 | 提问时间:2021 11/15 09:30
计入借:应交税费-增值税-销项税额抵减 100
2021 11/15 09: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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