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企业没有产权的地下车位出售给个人,签订的是车位买卖合同,开具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出售不动产——车位 ,或者是合同与发票都是转让20年以上永久使用权,这种情况增值税已确认收入,即使地下车位没有产权转让的环节,房地产企业是否不需要缴纳房产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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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8 | 提问时间:2021 11/13 16:19
你好,你这属于地下车位可以独立出售或出租,需要缴纳的
2021 11/13 16: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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