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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职称#
甲公司2×18年度的有关资料如下:(1)年初未分配利润为200万元,本年利润总额为980万元,适用企业所得税税率为25%。按税法规定本年度准予扣除的业务招待费为30万元,实际发生的业务招待费为50万元。除此之外,不存在其他纳税调整因素。(2)按税后利润的10%提取法定盈余公积。(3)提取任意盈余公积40万元。(4)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80万元。要求:(1)计算甲公司本期所得税费用,并编制相应的会计分录;(2)编制甲公司提取法定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3)编制甲公司提取任意盈余公积的会计分录;(4)编制甲公司向投资者宣告分配现金股利的会计分录;(5)计算年末未分配利润
84784993 | 提问时间:2021 10/25 22:43
洋洋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1)借所得税费用 贷应交税费-应交所得税 所得税费用980+50-30=1000*25%=250
2021 10/25 23: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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