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工业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生产销售的产品适用增值税基本税率13%。2020年9月发生以下经济业务:(1)购进原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400000元,增值税52000元;取得运输部门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注明的运费为20000元,增值税1800元。(2)接受外单位投资转入材料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3)购进低值易耗品一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款为50000元,增值税6500元,款项已支付。(4)销售产品一批,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价款900000元,税款117000元。(5)将产品投资入股200000元(成本价),该企业无同类产品售价,该产品的成本利润率为10%。(6)销售已使用过的一台设备,取得收入220480元(含税价),设备账面原值200000元(2008年购入,当时未抵扣进项税)。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企业9月份应缴纳的增值税额(本月取得的相关发票均在本月认证并抵扣)。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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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1 10/20 20:27
你好需要计算做好了给你
2021 10/20 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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