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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甲公司为一般纳税人,2020年3月发生的下列业务 。 1.购进生产用液晶面板,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390000元。 2.购进劳保用品,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注明税额300元。 3.购进一辆销售部门和职工食堂混用的货车,取得税控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注明税额78000元。 4.组织职工夏季旅游,支付住宿费,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200元。 5.因加班,购进快餐60份,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税额186元。 计算甲公司三月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
84784978 | 提问时间:2021 10/17 20:19
bamboo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税务师
您好 甲公司三月份准予抵扣的进项税额39000+78000=117000
2021 10/17 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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