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公司帮A公司申报知识产权,并申报了政府补助,但是实际上补助是B公司的,但是是以A公司名义申报的,所以政府将补助金额转给A公司,,B公司想要通过给A公司开票的方式,然后A公司给B公司正常转入相应补助,这样的操作合法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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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4 | 提问时间:2021 09/27 21:59
同学您好,这中间有合理的业务的话,是可以的,不过最好是有合理合法的业务,要不然很容易就会被认定虚开发票的
2021 09/27 2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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