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A公司和B公司均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30日,A公司向B公司出售一批产品,产品销售价款为10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3000元,货款尚未收到。2019年12月31日A公司对该应收账款计提5%的坏账准备。由于B公司陷入财务危机,2020年1月1日与A公司协商,达成债务重组协议,具体内容如下:
(1)B公司以一批产品偿还部分债务。该批产品的成本为20000,计税价格为30000元,增值税额为3900元。
(2)A公司同意免除剩余债务的30%,并延期至2020年6月30日,延期期间的利息率为5%。
要求:分别编制A、B公司2×20年1月1日与债务重组有关的会计分录。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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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1 09/21 23:15
你好,稍候,稍后回答你
2021 09/21 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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