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当年发生营业外支出共计130万元,其中违约金5万元,税收滞纳金7万元,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
关于补缴高管个人所得税15万元不 应该列入营业外支出吧?是不是应该在计算会计利润的时候将这15万元作为营业外支出的抵减项呢?这道题的答案是将它作为纳税调整项。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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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47 | 提问时间:2021 08/20 17:42
你好,因为题目前提是已经做了营业外支出,所以作为纳税调整项
2021 08/20 17: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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