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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装修服务适用增值税税率为9%。以上业务均为 公司主营业务。 2020年12月, 公司发生如下经济业务:(1)12月1日,向乙企业销售一批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的价格为80000元,增值税税额为10400万元。实际成本为35000 元。商品已发出,收到客户开具的商业承兑汇票,(2)12月16日, 公司收到客户丙退回的全部商品, 公司于退货当日支付了退货款,并按规定向客户开具了增值税专用发票(红字)。该批商品系甲公司2020年 9月20日销售的商品,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售价为200 00元,增值税税额为 26 00元,该批商品成本为100 00元。
84785014 | 提问时间:2021 07/04 16:32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借:应收票据90400 贷:主营业务收入80000 应交税费10400 借:主营业务成本35000 贷:库存商品35000 借:库存商品10000 贷:主营业务成本10000 借:主营业务收入20000 应交税费2600 贷:银行存款22600
2021 07/04 17: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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