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你好,请问我们5月份开了200万元的发票,增值税销项是2000000*9%=165137.61元,当期认证专票进项有190329.52元,按道理来说当期有留抵税25191.91元,我们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金额有2666.29 元,请问当期纳税申报本期用于抵扣的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金额不能算到可抵进项吗,如果算到当期可抵进项应该190329.52+2666.29 吧,留抵进项应该是25191.91+2666.29 ,现在纳税申报只有留抵25191.91元,旅客运输服务扣税凭证金额不体现在当期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