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设整个“清包工”合同种约定的工程价税合计为X,则分包方的增值税计算方法选择分析如下:
1、一般计税方式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11%÷(1+11%)-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
2、简易办法下的应缴增值税为:
建筑劳务公司应缴增值税=X×3%÷(1+3%)=2.91%×X
3、两种方法下税负相同的临界点:
9.91%×X-建筑劳务公司采购辅料的进项税额=2.91%×X
推导出:
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