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销售货物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销售应税消费品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10%;销售不动产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9%;原材料按实际成本核算,销售商品的价格中均不含增值税。该公司发生下列经济业务:(6)出口D产品(非应税消费品)一批,产品的销售价格为650000元,销售成本为400000元。货已发出,货款尚未收到。该批产品的进项税额为26000元,企业收到退回的税款1 8000元,经批准可以抵减内销产品的销项税额。
(7)取得简易计税项目的非主营劳务收入价税合计206000元,存入银行。
(8)以银行存款支付简易计税项目服务费不含增值税价款100000元,增值税6000元。
要求:根据以.上资料,编制会计分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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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7 | 提问时间:2021 03/27 08:34
借,应收账款65万
贷,主营业务收入65万
借,主营业务成本40万
贷,库存商品40万
借,其他应收款1.8万
应交税费~免抵退0.6万
贷,应交税费~进项税额转出2.4万
2021 03/27 0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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