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物业公司管理4个楼盘,主营业务是各个楼盘的物业费,建筑垃圾清运费及生活垃圾清运费这三项,但售出房屋时间和业主交的这三项费用在时间上都不一致,有的是补缴以前的费用,有的是交现在和以后的,基本一年一交,但有丽甚至一下交两年的,而且交费的时间段都不一样(例:有的3月5号补交以前的,有的3月15日交今年此及以后二年的;有的3月22交本年一年的),而且账上还有以前未确认收入的预收账款,请问会计上如何做账,按什么来确认收入,以及多长时间来确认收入比较合适?(小规模按季度交纳增值税,但这个月还要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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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7 | 提问时间:2021 03/26 12:32
同学您好,我举得这么复杂的,您就权责发生制的原则按月确认收入,没交的就挂在应收账款里面,已经交了以后的,就每月冲减预收,每个月做一份表格
2021 03/26 1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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