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2019年11月5日销售一批产品给乙公司不含税价款为120万,增值税税率为13%,用转账支票代垫运杂费2000元,乙公司尚未支付款项。甲公司的销售折扣条件有:客户购货不含税价100万以上(含100万) 可享受10%的商业折扣;现金折扣条件为:2/10,1/20,n/30。E公司在2019年11月14日付款。
假如你是甲公司的会计人员,请对上述业务进行核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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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5 | 提问时间:2021 03/21 18:02
你好
借应收账款122.24
贷主营业务收入108
应交税费销项税14.04
银行存款0.2
2021 03/21 1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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