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甲公司为一家制造业企业,适用的增值税税率13%。2019年5月1日,为降低采购成本,向乙公司一次购进了三套不同型号且具有不同生产能力的设备A、B和C。甲公司以银行存款支付货款100万元、增值税税额13万元、包装费3万元。A设备在安装过程中领用生产用原材料账面成本10万元,支付安装费2万元。设备B和C不需要安装。假定设备A、B和C分别满足固定资产的定义及其确认条件,公允价值分别为40万元、35万元、25万元。假设不考虑其他相关税费,计算设备A、B和C的入账价值。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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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0 | 提问时间:2021 03/19 16:42
你好
A设备的入行价值是103*40/100+10+2=53.2
B设备价值=103*35/100=36.05
C设备价值=103*25/100=25.75
2021 03/19 16: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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