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是我们有些材料合同 金额低于1万的 先由个人垫付 然后对方发货开票 还需要单独出一份以公司名义的合同吗 如果出具了合同是不是就一定要通过对公账户转账给他呢 或者出具了合同 因为先前已经垫付了 不对公转账行不行呢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4 | 提问时间:2021 03/18 19:11
你好 1 你们原来的材料合同 是 与个人签订的合同吗? 2 。 正常是的。要保持三流一致 就需要公户转款 。确实需要私户垫付的 可以有委托付款书盖章做附件证明业务。
2021 03/18 19:12
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