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促销,买一百元产品赠送五元同一产品,之前处理办法是一百元收入计主营业务收入,结转这一百元产品成本计主营业务成本,五元赠送产品的成本计销售费用。但是年末缴纳所得税时候会对这五元赠送作为视同销售调增应纳税所得额,我感觉这样处理事多交了所得税。怎么处理才是正确的?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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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74 | 提问时间:2020 11/28 09:54
你好
没有多交
销售费用不也是可以抵扣的吗
2020 11/28 09: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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