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医药商贸公司,一般纳税人,因为公司一直以来都是进项大于销项,为了控制税负,到现在11月份止,还有6-10月的专票还未认证的,而且之前会计把未认证的专票税额没有通过待认证进项税额这科目,收到专票不管有没有认证直接入
借:库存商品,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银行存款,,然后,等11月入账计划抵扣6月的进项票税金时,才认证,跟着抵扣,我现在能从12月开始把新购入库的专票还未认证的入待认证进项税额科目吗?怎样改?
2.之前会计独立设置待抵扣过桥费进项税和待抵扣不动产进项税分开设置独立科目。专票是就两年前就收到并认证了,到现在未抵扣,我现在应该怎样处理把这些待抵扣进项税转出?怎样做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