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成立初期购买的金税盘和服务费由法人先垫资,之前的会计做账时分录做成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480元,贷:其他应付款480元。在后面抵扣掉发票之后又做了一笔分录是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待抵扣进项税额)480元,现在已经隔一年了我该如何把它调整成正确的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10/22 16:07
那就是
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 480
贷: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480
2020 10/22 16:08
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