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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企业的委托贷款按期计提的利息到付息期不能收回的,应当立即停止计提利息,并冲回原来已计提的利息,同时在备查簿上登记。请问这个政策是从什么时候实行的?营改增之前的是否符合?
84785036 | 提问时间:2020 09/03 10:19
朴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会计师
同学你好 这个一直都有 这是注会的内容
2020 09/03 10: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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