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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老师好!我公司是小规模纳税人,老板个人名下有二台车,一台面包车在公司用,另一台自已开,另外她家属还有一台车,有一位员工也有一台车,现在想这四台车都签一份私车公用的合同,公司不付租金,其中面包车是放在公司用,其余都是自已在用,一般是用来上班以及方便公司人员须要用车时方便, 因此产生的费用由公司承担。我的问题是:1.老板家属那台车能不能签订合同;2.面包车是完全放公司用是否要另签一份合同;3.哪些费用可报销可以税前扣除?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0 07/29 10:12
meizi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
你好 1. 意思就是无偿租赁给公司使用嘛 2. 可以签订私车租赁合同 但是无偿租赁 给公司 这个 怕税务局不认可的 如果认可 才可以税前扣除这部分车辆发生的费用的 3. 面包车既然是公司名下的车辆 不需要有合同的 3. 一般是加油费 通行费 过路费是可以入账的
2020 07/29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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