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劳务派遣公司A,我司A代其他公司B缴纳社保,其他公司B与我们关联公司C有业务,能否关联公司C从与其他公司B的款项中将我司A代缴的社保进行扣除?
2.我司A能否给其他公司B开票?(我司代缴及代收款金额是一样的,不存在收取服务费现象)
3.我司A账务处理该如何做?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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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2 | 提问时间:2020 07/29 08:37
你好,1、ABC签订三方协议,约定收付款方式,可以操作。2、A可以给B开票,因为主体行为是AB之间的,有实际的代缴行为。3、A的账务处理,代缴社保时,借:应收账款-代B缴社保,贷:银行存款;和C公司结算,借:应付账款-C公司,贷:应收账款-代B缴社保。
2020 07/29 09: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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