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 小微企业 重庆地区第二季度 开具普通发票上不含税金额 10000,税率1%,税额是100元,价税合计10100元。因为未超过季度30万 申报为免税 免税的金额是10100*0.03=303元 那现在怎样进行账务处理 写分录?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35 | 提问时间:2020 07/13 11:27
你好!1%优惠是过渡政策,申报表中仍然体现为3%。日常账务处理仍按照1%进行价税分离确认增值税,在季度申报后,由于免税,将之前确认的1%的增值税转入“其他收益”或“营业外收入”即可。
2020 07/13 11:47
相关问答
查看更多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