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地区经营,一份合同分为两次开发票,其中一次开票没有预交,直接在经营所在地申报缴纳税款了,另外一次开票在工程所在地办理外经证,预交了税款,如果核销的话是不是还要把之前在经营地缴纳的税款在工程地再预交一次,预交后在经营所在地退款, 还是不用直接就可以核销?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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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4957 | 提问时间:2020 07/09 11:54
你好 必须要在施工地预缴税款 然后再办理外管证的核销
2020 07/09 12: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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