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有个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问题请教。在我们慈善会建立冠名专项基金,现在动员他们对630活动捐赠,但他们的想法都是想能过专项基金捐到630活动。我已经跟他们解释过这样会产生双重收支,可以怎样操作的。 假设某冠名基金的企业,想通过他们的基金捐赠“630活动”100万,借:银行存款100万,贷:捐赠收入-**冠名专项基金;然后想通过专项基金捐赠“630活动”,借:业务成本-**冠名基金100万,贷:捐赠收入-“630活动“100万。 我觉得同一笔捐赠产生两个收入,不妥,但基金的企业很坚持想通过基金捐赠给”630活动“,想请教可以如何操作。红字冲收入?结佘直接对应结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