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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请问老师,税务局要求我公司对上年度个税申报工资薪金收入总额与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额不一致写说明,我这样写的:2018年我公司申报个税工资总额15万,所得税税前扣除工资总额149万,差额1万,主要为:将2月发放员工春节福利9000元,7月报销员工探亲路费1000元,合计1万元与工资薪金一并缴纳个税。这样写行吗,麻烦老师指点
84785017 | 提问时间:2020 06/28 16:29
陈诗晗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高级会计师
您的问题老师解答(计算)中,请耐心等待
2020 06/28 1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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