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20×0年12月20日购入一栋写字楼,原值为15 000万元,预计使用年限为30年,预计净残值为600万元,使用直线法计提折旧。自20×6年起,该企业将写字楼对外出租,已与A公司签订租赁协议,协议约定租赁开始日为20×6年1月1日,租期为2年,每年租金为900万元。20×6年1月1日与20×7年1月1日,该企业预收A公司租金900万元。该企业对投资性房地产采用公允价值模式进行后续计量。20×8年1月31日,该企业将写字楼以14 000万元的价格对外出售,款项收存银行。假定不考虑相关税费。该写字楼的公允价值如下表:
要求:
(1) 编制20×6年企业将自用写字楼转换为投资性房地产的会计分录;
(2)编制20×6年、20×7年企业预收租金,并确认收入(为简化计算,假定按年确认收入)的会计分录;
(2) 编制20×6年、20×7年投资性房地产公允价值变动的会计分录;
(3) 编制20×8年1月31日写字楼对外出售的会计分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