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企业本月发生的涉及税费业务如下:
1.用银行存款缴纳上月增值税35000元,消费税5000元,城建税2800元,增值税65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 ,该商品成本为36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做3个分录)
2.本月销售应税消费品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售价50000元,增值税6500元,消费税税率为10%,该批商品成本为36000元,款项已收存银行(做3个分录)
3.购进材料一批,增值税专用发票买价100000元,增值税13000元,运输业增值税发票运费4000元,增值税360元,材料已经按实际成本验收入库,全部款项已通过银行转账支付
4.根据“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明细账”记录,本月“销项税额”合计为180000元,“进项税额转出”合计为5000元,“进项税额”合计为120000,假设没有其他项目发生额,要求计算并结转本月应交未交增值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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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96 | 提问时间:2020 06/23 22:07
1.需要计算。做好了待发给你
2020 06/23 2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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