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10日,商业银行A为其开户单位甲公司办理商业承兑汇票贴现,该商业承兑汇票为不带息汇票。于2018年3月5日签发并承兑。承兑人为乙公司。票面金额600000元,期限3个月。贴现利率为6%。请完成以下要求:
1、 请计算贴现息及贴现净额,并作出A行贴现时的会计分录。
2、 如果票据到期,乙公司账面余额不足时A行应该怎么处理?
3、 如果票据到期,乙公司和甲公司均不能偿还票款时,A行应如何处理?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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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0 06/10 13:35
您好,1、出票人为A公司 收款人为B公司 承兑人为C公司 付款人为C公司;2、D公司应在2019年9月1日起10日内提示付款;3、有效;4、A、B、C公司;5、首次向一般前手行使追索权,自被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
2020 06/10 15: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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