K金店(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20年5月发生如下业务:。
(1) 1日~25日,零售纯金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2800000 元,零售玉石首饰取得含税销售额1130000元。。
(2) 28日,采取以旧换新方式零售A款纯金首饰,实际收取价款620000元,同款新纯金首饰零售价为880000元。。
(3)30日,将新设计的B款金项链发放给优秀员工作为奖励。该批金项链耗用黄金500克,不含税购进价格320元/克,无同类首饰售价。。
已知: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成本利润6%,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5%,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消费税税率为10%。。
要求:根据上述资料计算该金店本月应纳的消费税。。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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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67 | 提问时间:2020 06/08 20:48
业务1缴纳消费税的计算
2800000/1.13*5%+1130000/1.13*13%
2020 06/08 20: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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