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本人现在北京工作,但社保**在上海一个朋友的公司,每月社保都是我个人现金转给朋友,他公司代为缴纳,社保缴纳基数是5000元。最近在个人所得税APP上发现这个社保缴纳基数5000元被作为我在朋友公司的每月工资收入,导致我要补缴4000多元的个税,请问有什么办法可以解决吗?

问题已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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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77 | 提问时间:2020 05/31 10:04
您好,已经这样了,除非他去更正申报,给您交社保,申报工资也是属于正常的
2020 05/31 10: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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