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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某白酒生产企业为一般纳税人,2019年6月发生如下业务:1)从农户收购粮食100吨,开具农产品购买发票,注明的买价合计为30万元,发生的运费支出为3万元、装卸费支出1万元,并取得相关专用发票(该批粮食按10%增值税计算)(2)因保管不善,购进的粮食霉烂变质了10吨。(3)购买水电等发生支出5万元,但尚未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4)提供20万元的原材料委托另一企业加工药酒2吨,收回时支付辅料费5万元、加工费2万元,并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上注明增值税金额0.91万元,受托加工企业已代收代缴消费税。 (5)将委托加工收回药酒的20%赠送给有长期业务往来的客户,同类药酒的售价为100元/500克(不含增值税)。 (6)向某烟酒专卖店销售粮食白酒20吨,开具普通发票,取得价款为185.6万元(含增值税),另收取包装物押金8万元。(其他相关资料:白酒的消费税税率为20%加0.5元/500克;药酒的消费税税率为10%;该白酒企业期初无增值税留抵税额;所取得的增值税取得的增值税进项税额扣除凭证均在当月进行认证并通过) 通过(1)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6月增值税销项税额。2)计算该白酒生产企业
84784966 | 提问时间:2020 05/30 22:33
暖暖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税务师,审计师
你好,计算一会发给你
2020 05/31 0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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