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好!中级财务管理第十章财务分析与评价 每股收益=归属于普通股的净利润/普通股加权平均数,其中计算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时,发放股票股利,由于送红股是将公司以前年度的未分配利润转为普通股,不引起股数变动,以发放股票股利前的股数计入分母。我想问的是当年因发放股票股利增加的普通股股数不计入分母,那么在以后年度计算普通股加权平均数时是不是要计入其中计算,还是以后年度也不计入分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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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4989 | 提问时间:2020 05/23 10:08
你好,同学。
是的,这部分发放的,在后面不计入分母了的
2020 05/23 10: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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