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请问,一般纳税人,进项专票80元,税费10.4;销项100元,税费13,其他费用忽略不计,增值税计算(100-80)*13%=2.6,所得税 (100-80)*25%=5 这样的计算方式对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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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03 | 提问时间:2020 05/13 09:49
您好,如果其他费用忽略不计,这样计算是正确的
2020 05/13 0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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