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查账发现,之前的会计人员在做2019年10月份工资账时会计分录是这么写的,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张三;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张三 贷:库存现金。我有疑问的是这个会计人员做的这两笔分录正确吗?工资不是应该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吗?如果不正确,应该如何在2020年调整?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03/24 21:49
发放工资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所以当年的时候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付职工行
然后把其他应付款张三借方和贷方都做一个负数。
2020 03/24 21:51
最新问答
查看更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