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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今天查账发现,之前的会计人员在做2019年10月份工资账时会计分录是这么写的,计提时:借:管理费用-工资 贷:其他应付款-张三; 发放工资时:借:其他应付款-张三 贷:库存现金。我有疑问的是这个会计人员做的这两笔分录正确吗?工资不是应该走应付职工薪酬这个科目吗?如果不正确,应该如何在2020年调整?
84785042 | 提问时间:2020 03/24 21:49
钟存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注册会计师,中级会计师,CMA,法律职业资格
发放工资必须通过应付职工薪酬进行核算。所以当年的时候就是借应付职工薪酬贷应付职工行 然后把其他应付款张三借方和贷方都做一个负数。
2020 03/24 21: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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