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是受票方,收到个人在税局代开的材料发票100万,我公司是否要做为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对方个税?个税=100×80%×40%-0.7=31.3万?这么多的个税怎样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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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务#

84785010 | 提问时间:2020 03/21 12:43
应纳个税所得额是:1000000*(1-20%)=800000万元,按综合所得中的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
计算过程是:800000/12=66666.67元
因此交的个税税率是:35%,速算扣除数是7160元
个税是:800000*35%-7160*12=194080元。
2020 03/21 1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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