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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本年7月外购一批瓷砖拟用于销售,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上注明价款200万元、增值税额26万元。甲公司本年7月对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了认证并抵扣了进项税额。甲公司本年8月将该批瓷砖中的20%用于本公司职工食堂装修。要求:计算甲公司本年8月应转出的进项税额。
84785031 | 提问时间:2020 03/15 07:50
马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初级会计师,税务师,中级会计师
26*20%就是需要进项转出的
2020 03/15 07: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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