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详情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提问#我单位是个人独资企业,以前是定额60000元。税率1%,每月缴纳600元的个人经营所得;2019年10月1日改为查账征收了,在第四季度根据帐预缴了2500元的个人经营所得。请问个人经营所得怎么汇算清缴。单位老板另外在别的单位领工资了?这部分怎么处理?谢谢!
84785019 | 提问时间:2020 03/11 12:48
小云老师
金牌答疑老师
职称:中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
你好,你就填汇算清缴的表格就行了,另外工资部分按工资薪金所得由发放公司代扣代缴
2020 03/11 13:56
下载APP,拍照搜题秒出结果

您有一张限时会员卡待领取

00:10:00

免费领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