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想问问账务处理问题
公司增加了人力资料外包服务的税种,2月开始提供连续劳务外包服务(合同期今年2月至明年1月,合同约定次月才开票,开票后才收款)
我考虑两点:
1、什么时候确认收入(1:按2月,做计提?未票收入? 2:还是按3月?以开票时间为准?)
2、差额纳税处理的疑惑(1:若按2月,工作量比较大,也对不上开票数据,公司也不能在报税前提供开票数据 2:若按3月确认收入,即开票时间,那么差额纳税时,对应的抵扣数据,是2月工资吗?如果是的话,我们3月计提工资成本时,就不用计提了?直接将2月份的工资费用化?还是计提照按3月的计提,只是收入确认和增值税纳税申报的基数不同步,即计提收入和成本是3月的,但增值税是交2月的?)
3、总的来说,就是想简便,但又合法,如何做到:确认收入、开票、纳税三者的统一)
我想问一下:
根据权责发生制,我应该什么时点确认收入?按预计流入企业利润的时间是3月,按3月?还是开始服务的时间,2月?(合同信息不详,只是说3月会开票,3月会有收入,开票当月会有收入。可以理解为预计可产生效益的时间为3月吗。)
我2月应该计提收入,确认未票收入?
还是按合同约定

问题已解决
所属话题:
#实务#

84784982 | 提问时间:2020 02/22 14:17
1.按完工进度确认收入,各期确认
2.这不可能,必须是要数据准确再申报
3.你首先是账务处理,根据账来做到申报统一,做是根据发票来的
是根据你收入发生时确认
2020 02/22 14: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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