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公司和分公司在同一个市内,总公司和一个分公司都是小规模纳税人,分公司每个季度报增值税,但是在电子税局局申报系统上没有需要报企业所得税。总公司在电子税务局申报系统上既要报增值税,又要报企业所得税。1、账务处理问题,是否总分公司分别开两套账,分别做。因为总公司没有收入只挂着几个人扣社保,分公司有收入。2、报税的时候总公司增值税是0申报,企业所得税是负申报,分公司按照销售收入报增值税,这个操作对吗。3、老板如果想总公司有收入,总公司可以去税局申请开发票吗。4、是不是货物从分公司销售货物给总公司,然后总公司再出售给客户,也就是分开发票给总公司,总公司再以总公司的抬头开发票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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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4785006 | 提问时间:2020 01/19 08:50
按上面所说你这两个是分开申报,也就是独立核算,那么账务处理也就是分开处理,总公司作为总公司的分公司作为分公司。
没有问题的,既然总分公司是分开处理,那么这一块儿就是说是负不影响的。
2020 01/19 09: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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